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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氨纶就涉嫌伪造道歉 深交所暂未表态
来源:信息时报  时间:2009-7-11

  上市公司道歉 深交所未表态

  烟台氨纶(002254行情,爱股,资金)涉嫌伪造“出生证明”欺诈上市?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鹤鸣)昨天,因媒体揭露涉嫌“造假上市”而停牌近1个月的烟台氨纶公告复牌。尽管公告就媒体披露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核实与说明,并就此事件深刻道歉,该股复牌却依然出现剧烈波动。昨天有股民向信息时报反映,在此事件中似乎没有一方有明显过错,而该股却“无故”被停牌长达1个月,这中间造成广大股民的交易损失该由谁来负责?记者昨天就此联系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却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回答有关问题。

  职工股上市前被迫停牌

  今年6月25日烟台氨纶本将迎来4500万股内部职工股解禁流通,可是在6月11日,有媒体以《烟台氨纶涉嫌伪造“出生证明”欺诈上市》为题发表文章,指其“在上市过程中,为使其违规发行的4500万股内部职工股合法化,涉嫌进行欺诈、造假等违法行为,骗取上市资格”,对烟台氨纶的设立过程、内部职工股的发行数量以及《烟台日报》的相关宣传表示质疑,并指出烟台氨纶涉嫌“构成上市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触犯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

  文章发表后,立刻在市场上引起极大反响,为避免股价的大幅波动,烟台氨纶当日向深交所申请临时停牌。截至昨天该公司公告复牌,因此事件停牌时间长达20个交易日。期间沪深股市持续大涨,沪指上涨超过10%,中小板指上涨6.37%。

  烟台氨纶复牌公开认错

  临时停牌期间,有关的处理进程在烟台氨纶职工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广大股民中间引起广泛关注。有股民表示,对烟台氨纶欺诈上市非常气愤,希望监管层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查处“造假者”;也有股民认为,烟台氨纶的问题是复杂的历史问题,不应因此而毁掉整个企业。

  与此同时,烟台氨纶与保荐人光大证券成立联合核查组,对媒体质疑展开核查。根据光大证券昨天发布的核查报告,核查小组“走访了烟台市发改委、国资委、山东省发改委,查阅了相关的历史文件,并对相关人士进行了访谈;到烟台档案馆、山东省工商局、烟台市图书馆调阅了相关的历史文件及资料;还走访了《烟台日报》、建设银行等单位,对公司存档的股权证及进账单等资料进行了核对,并询问了公司有关的当事人。”

  在停牌近1个月后,昨天烟台氨纶正式公布核查结果。“核实结果显示,媒体对政府有关文件和《烟台日报》相关信息披露、宣传的报道是属实的。”

  在公告最后,烟台氨纶表示,“作为公众公司,公司虚心接受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并认真改正过失与差错,对存在的纰漏和不足,将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不断进行改进、完善,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复牌首日股价天量剧震

  由于涉嫌“欺诈上市”的后果严重性,加之停牌期间市场大涨,烟台氨纶复牌当天股价出现了剧烈波动。早盘该股高开一度逾6%,随后在场内资金疯狂出逃下,股价瞬间由红翻绿,跌幅一度接近4%。此后又有大笔资金进场,将蜂涌而出的恐慌盘悉数收入囊中,其股价再次大幅反弹并持续在红盘区振荡。

    午后,烟台氨纶再次被资金拉升,最高一度达到35元,涨幅超过7%,最终收报34.42元,较停牌前的收盘价上涨5.26%。该股昨天共成交1.77亿元,换手率高达16.42%,是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2倍,创下该股上市以来第三大单日成交记录。

  各方反应

  光大证券:再次核查没有造假

  作为烟台氨纶的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昨天也发布了一份《关于烟台氨纶设立等事宜的核查报告》。报告中称,“核查小组再次确认,所有文件均由原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保存单位也对文件的真实和准确性进行了确认。”

  同时,核查报告也显示,媒体此前指出的烟台氨纶在《烟台日报》所做的信息披露和宣传报道属实,但根据烟台氨纶、烟台市发改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发改委所作的说明,烟台氨纶取得上述批复、进行媒体宣传是为了在原山东产权交易所上柜交易,且该次审批未实际执行,上柜交易也未实施。

  光大证券认为,虽然公司存在未向中国证监会、中介机构及会公众披露上述事实,但相关的未披露事项不改变该保荐人以往关于公司改制设立的核查结论。

  深交所:“不便表态”保持沉默

  烟台氨纶的事件看似已经平息,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事件中似乎没有一方有明显过错,更没有一方因此而受到任何惩处,作为主要监管部门的深交所对此事件始终保持沉默。有股民反映,作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我们需要一个法制完善、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这次烟台氨纶的事件中,上市公司、保荐人和媒体报道之间究竟谁对谁错?谁应该为这一事件给中小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负责?

  记者昨天就以上问题致电深交所,该所上市监管部有关负责人却以不方便表态为由,拒绝回答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