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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60多家银行签署《浙江省银行业诚信公约》
来源:315认证网  时间:2013-7-9
近日,浙江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全辖6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9家地市银行业协会签订了《浙江省银行业诚信公约》。

 

    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在企业风险事件处置中,“跑路”、“假摔”、“逃保”等现象导致银企之间、企业之间信任度降低,信用环境受损。修复银企信用关系,提升信用品质成为当务之急。作为“提升信用品质、服务实体经济”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浙江省银行业诚信公约》应运而生。

 

    据了解,《浙江省银行业诚信公约》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不规范收费、信用卡业务、理财业务、“七不准四公开”等方面规定自律要求,并明确了投诉处理和行业监督。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就银行业基层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未经授权特别是银行网点外销售产品等情况进行实名举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宋静 通讯员 王加勤)

 

   附:浙江省银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实名举报电话设立清单

 

序号 名称 投诉电话
1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81686038
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87299059
3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87851825
4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4008495588
5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87881346
6 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 87061749
7 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87228391
8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87026595
9 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85314509
10 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85314509
11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86965129
12 浙商银行 87659039
13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87330733
14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87921209
15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87366131
16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87239133
17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87395702
18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 87013700
19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87568737
20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87239735
21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87086777
22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87897186 87895737
23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 85086003
24 渤海银行杭州分行 28119995
25 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 85057031
26 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 87787810
27 杭州银行 85064686
28 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87560219
29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87206905
30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81998206
31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81135940
32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88359510 88359511
33 泰隆银行杭州分行 88333777-8022、8028
34 稠州银行杭州分行 87137705
35 民泰银行杭州分行 87209658
36 温州银行杭州分行 87338122
37 台州银行杭州分行 86893598
38 金华银行杭州分行 87666708
39 浙江省农信联社 86031698
40 杭州联合银行 87923308
41 三井住友银行杭州分行 28891111-411
42 东亚银行杭州分行 89812019
43 汇丰银行杭州分行 898113777
44 花旗银行杭州分行 87229088
45 恒生银行杭州分行 8008308008 4008308008
46 渣打银行杭州分行 4008888293
47 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87786000-119
48 星展银行杭州分行 81133198 81133126
49 法国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87368510
50 大华银行杭州分行 4008886826-8
51 华融资产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87836736
52 信达资产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85774695
53 长城资产公司杭州办事处 85063618
54 东方资产公司杭州办事处 87163156
55 中投信托公司 85069291
56 万向信托公司 85819523
57 杭州工商信托公司 87219652
58 万向财务公司 87163289
59 浙能财务公司 28029952
60 华融金融租赁公司 87950801
61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杭州分中心 87008318

 

浙江省银行业诚信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银行业诚信经营意识,规范从业展业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信用品质提升和社会信用环境优化,经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共同商定,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责权对等、诚实守信原则,遵守契约精神,尊重客户选择,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第二条 弘扬“诚信立行、品质强行”良好文化,诚信开展业务,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银行产品和金融服务,争当“最诚信银行”。

 

    第三条 依法公示存贷款利率、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高产品服务透明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

 

    第四条 规范便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不无理拒绝受理他行结算票据,不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或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第五条 规范信用卡业务营销和管理,不对信用卡营销人员实施单一发卡量考核,严格执行亲访亲签制度,充分告知信用卡收费及计、罚息政策。

 

    第六条 严守理财业务规范,落实“买者自负,卖者有责”要求。不销售未经总行授权的产品、不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不销售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真实、准确、充分揭示风险,重点披露预期收益率不确定性等关键信息,不作误导性宣传和承诺。

 

   第七条 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不以任何形式随意附加条件,要求客户接受捆绑销售或进行强制搭售,不以非诚信方式实现贷款催收等合同履约。遵守协会风险企业会商帮扶工作机制,资产保全、法律诉讼各环节协调行动,不随意抽贷压贷。

 

    第八条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员工非法组织、参与民间借贷或利用银行平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教育引导员工规范从业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争做“最诚信员工”。

 

    第九条 主动参与和配合开展企业家风险教育和信用培育,引导客户树立科学的投融资理念,推动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积极支持诚信企业发展,联合对不诚信企业和中介组织采取制裁措施,推动提升社会信用品质。

 

    第十条 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公正、公平、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会员单位有义务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公约,并接受协会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本公约经浙江省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会员单位签约后生效,由协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