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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出台
来源:315认证网  时间:2015-5-29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4—2020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和实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工作目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川办发〔2007〕65号)。先后出台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和规范。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全省企业信用数据库建成运行,初步实现省直主要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非企业组织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正有序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不断完善。四川信用网作为建设“诚信四川”的宣传窗口,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发布和信用查询服务。

重点领域发展。金融、税务、工商、住房城乡建设、医疗、环境保护、质监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自律活动。

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社会对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的需求日益提升,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呈增长态势,信用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尝试、探索的初级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滞后;公共信用平台建设缓慢,信用标准体系缺失;信用服务需求和供给双重不足,信用经济规模偏小;信用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信用奖惩机制尚未建立,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形势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国家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后,2014 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部分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践取得较大进展。今后几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面临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的新形势新机遇,有利于我省在更高的起点上按照更高的要求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

增强四川综合竞争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改善信用环境,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区域软实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是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确保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

培育国际合作竞争优势。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促进国际国内市场深度融合,降低对外交易成本,高效配置资源,是适应全球化新形势、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优势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以改善全社会信用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健全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

1.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立足实际,着眼全局,在统筹规划、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分阶段、分部门、分地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在信用制度建设、信用系统共建共享、奖惩联动、信用产品应用等重点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2.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调动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3.以用促建,示范带动。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的,以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需求为牵引,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信用需求的结合,在公共资源交易、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及条件成熟地区开展示范带动,创造新的信用需求,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4.整合资源,多赢共享。打破“条块分割”,推进行业和部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集约化建设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实现联合惩戒,形成多赢共享可持续发展模式。

5.确保安全,有序开放。利用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重视容灾备份,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放政府、企业、非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三)建设目标。

建设总目标是推进四大社会主体诚信建设,搭建全省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改善信用环境水平。

到2020年,我省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功能完善、运行有效;主要省直部门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信用报告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取得成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发挥作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重要的新兴产业;全省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氛围,争取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区、规范运行的先行区。

专 栏 1 : 2 0 2 0 年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 标 ( 5 类 2 2 项 指 标 )

 

2 0 2 0
2 0 2 0
1 —信用基础设施 1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 > 7 0 % 1 0 0 %
2 与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
的省直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比例
> 8 0 % 1 0 0 %
3 与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
的市 信用信息系统比例
> 5 0 % 1 0 0 %
2 1 > 8 0 % 1 0 0 %
2
 
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省
级政府部门覆盖率
> 5 0 % 1 0 0 %
3

省直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

> 5 0 % > 8 0 %
4 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 > 5 0 % 1 0 0 %
3 1 金融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 8 0 % 1 0 0 %
2 工程建设市场相关企业信用档

> 8 0 %

 

1 0 0 %

执业注册人员信用档案

> 100%

 

 100%

 

 约束性

3
 
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生产流通企
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 6 0 % > 8 0 %

企业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

< 8 %

 

< 6 %

4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 5 0 % > 8 0 %
5 重点排污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 5 0 % > 7 0 %
6旅游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 6 0 % > 8 0 %
其中: 导游的信用档案覆盖率 > 5 0 % > 8 0 %
7 社会组织信用档案覆盖率 > 5 0 % 1 0 0 %
8公证处信用档案覆盖率 > 8 0 % 1 0 0 %
公证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 8 0 % 1 0 0 %

 

—信用服务市场1

信用服务营业收入 亿元

> 6

> 1 0

 
指 导 性
2

信用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 8 0 % 1 0 0 %
3

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覆

 
> 80 % 1 0 0 % 约束性 
5— 信用环境 1

> 6 0 % 0 %
2

金融账户实名制比率

> 9 0 % 1 0 0 %
3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覆盖率

> 9 0 % 1 0 0 %
4

公众对全省信用环境的好评率

> 6 0 % 0 %

 

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一)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的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发展。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广泛使用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建立政务活动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审阅和审核制度。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信用融资活动中试行开展地方政府综合信用评价。

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开展公务员信用知识普及培训教育,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依据。

专栏2:政务诚信建设项目

1 政府应用信用信息和产品
在涉及市场监管及公共服 直部门及试点
率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 构建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的联
2 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工程 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 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 奖惩等信
息, 作为公务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各类商务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类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

生产、流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总工会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动惩戒力度,推动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国家重点监管产品(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为切入点,推进质量安全追溯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互通和共享机制;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推行明码实价,大力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不诚信行为;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制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和恶意违约拖欠行为。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分类实施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援外、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借助电子口岸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和联合监管。

金融领域。进一步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及外汇管理等金融业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欺诈上市、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和骗保骗赔、逃套骗汇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支持其参与地方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信用系统建设试点,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与农房、农地、林权等农村产权信息、金融机构信贷信息的对接,强化 “三农”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