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2420名“老赖”被拘,全部是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昨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并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项司法解释。
2420名老赖被拘留
据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决处处长肖淘介绍,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我市集中打击了一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7个月时间里,全市共拘留“老赖”2420人。另外,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7人,其中涉嫌拒执罪133人,涉嫌妨害公务罪3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24人,涉嫌其他罪名7人。
乘坐高铁动车受限
“我们将根据新修订的《规定》,继续摸排梳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肖淘表示,7月22日,最高法院新修改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规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肖淘表示,除此之外,“老赖”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