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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家单位须报送公共信用信息
来源:  时间:2015-10-19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日前编制印发了《江西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列明了37个省级单位需要记录、报送的信用信息资源类型。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需记录、报送机构诉讼审判信息、失信被执行机构信息、个人诉讼审判信息、失信被执行自然人信息;省公安厅需记录、报送个人基本信息、个人驾驶证信息、个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违规信息、个人治安处罚记录、消防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娱乐场所信息、个人奖励信息、单位奖励信息、单位处罚信息;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需记录、报送旅行社信息、旅游度假区评定信息、导游资格信息、诚信优秀旅游企业信息、旅行社处罚信息、导游处罚信息。

  我省要求各单位在9月30日前将第一批数据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10月份之后逐步形成常态化报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