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7月23日15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对广大网友关心的网上诚信建设、失信惩戒机制、政务诚信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务院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12年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两家共同牵头,有36个成员单位。发展改革委主要是牵头做五项工作。第一,做好顶层设计。第二,推动法规制度建设。第三,推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第四,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第五,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目前,表现比较突出、社会比较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都集中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纲要集中在四个领域提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关于这四个领域诚信建设的关系,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说是底线和保障。原本考虑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规划不宜就司法公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但考虑到当前司法公信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后,司法公信建设的相关内容也纳入了《规划纲要》。
网上生活已经成为个人生活当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互联网上形形色色的失信行为,本质上是诚信缺失问题在互联网领域的具体表现。因为网络空间具有更大的参与度、开放度和自由度,监管的难度就更大。对这些行为,除了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以外,《规划纲要》针对加强网上诚信建设也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第一,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强化网民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的意识。第二,建立网络信用档案,涵盖互联网企业和网民的信用档案,并且要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进行交换共享,推动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第三,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第四,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公开曝光。
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对到2020年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怎么把各项工作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也是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二)加大政策支持,要求各级政府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先行先试;(三)实施三大工程,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推动三大示范,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共同推进机制,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任务也繁重,千头万绪。当前最急需、最迫切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项:(一)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各行各业都要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无论是对法人还是自然人,可以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价,这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保证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信用记录、可核查、可追溯。(二)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诚信缺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在很多失信行为成本太低。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在一个地方、一个领域违法失信,可能在当地、在这个领域会受到一些惩戒,但到了其他地方、其他领域,由于信用信息不对称,可能他不会受到限制和惩戒。这种现状必须改变。要通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失信以后代价很高,到哪里都不方便,做什么事都受限制,这样会使得我们每个人都自觉的诚实守信。当然,像培育服务市场、健全法律法规这些工作也非常重要,但有一个过程,当前亟需要做的、现在就可以做的,主要就是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这两件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加大失信成本,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信用主体觉得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要自觉守信。《规划纲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约束和惩戒措施:一是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确保申请人在政府推荐的征信机构中有信用记录,配合征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人,在注册公司、申请政府的补助资金时,肯定要面临非常严格的审核和限制。二是市场性约束和惩戒。通过失信信息公开曝光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使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在市场上曝光,其他的企业和个人在交易当中可能就会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这样会减少他的交易机会,提高他的交易成本,包括一些融资机构,可能对你的借贷、发债、上市都会进行一些惩戒,这样在客观上达到惩戒失信的效果。三是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四是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到2020年,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达到五个方面的总体目标。第一,基本建立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第二,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第三,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第四,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第五,建立健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能够全面发挥作用。主要是通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使得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责任编辑: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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