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贵港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16〕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和全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贵港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下简称“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负责牵头,统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破解难点的方式方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协同推进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市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内容,为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发〔2016〕30号、国办发〔2015〕58号、桂政发〔2016〕43号以及桂政办函〔2015〕111号文件要求,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重新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同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1.建立健全“一清单”。一是依法依规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事项。通过建立清单,进一步明确“谁来监管”、“怎么监管”、“标准如何”,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的规定,梳理出涉及各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事项,建立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包含监管部门、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监管方式、抽查依据等,由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汇总编制《贵港市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抽查事项清单》”),并会同市编委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力争2017年底实现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事项的全覆盖。二是明确双随机抽查实施范围。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以及有必要实施全覆盖的检查事项之外,其他检查事项全部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实施;三是及时做好清单动态管理。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2.建立健全“两名录库”。一是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一方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西)建立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做好全市监管对象“全集”的建立及实时更新工作;另一方面,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监管行业,做好本部门具体监管检查对象“子集”的建立健全工作。对于存在“全集”与“子集”之间的交叉、或各部门间“子集”交叉所形成的检查对象“交集”的情形,可以在部门间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适用于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交集”库。同时,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属地原则,及时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更新维护。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县级以上各政府部门应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同时,应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3.建立健全“一细则”。一是建立部门随机抽查细则。以拟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制定《贵港市“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各县(市、区)相应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规范随机抽查行为。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细则,以进一步细化抽查工作流程,为抽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依据。二是明确抽查方式。检查对象可以采取一般抽查、重点抽查、一般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一般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对某一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抽查,是指根据经营规模、信用等级、处罚记录等因素对某一行业和领域的部分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一般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是指先进行重点抽查,再对重点抽查对象外的经营者开展一般抽查。三是明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被抽检市场主体与执法人员可以通过摇号、机选或者抽签等方式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产生。随机抽选的执法人员属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抽查再次随机抽取替代检查人员的方式。每次随机抽查完毕后,抽取的项目和分组结果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实现责任可追溯。四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项目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五是逐步建立抽查强度和被查对象信用状况挂钩机制。对各类信用评价较高的市场主体,可以减少或免于检查;对各类信用评价较低特别是列入“黑名单”、发生过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地区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需要重点整治、有投诉举报或已掌握有违规违法线索的项目不受抽查次数限制,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六是抽查结果及时公示。抽查结果对外公布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抽查结果公开。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予以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体现和保证抽查的权威性,形成有效震慑。(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搭建“双随机”抽查平台。科学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的保障,结合业务需求,市工商局委托相关软件公司开发建设贵港市“双随机”抽查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以“两库”为基础,通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抽取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和检查对象检查名单,并具备自动筛查配组功能。同时,要实现从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结果录入、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全程留痕,做到责任可追溯。并选定试点单位,试运行“双随机”抽查平台,不断改进完善,为全市推广运用“双随机”抽查平台提供可借鉴的参考和样板。(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四)推广运用“双随机”抽查平台,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等,依托“双随机”抽查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公布的项目,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五)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要牵头协调组织市级相关单位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形成监管合力,年内开展不少于5次联合抽查。各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联合抽查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同时,做好联合抽查事前培训,针对本部门抽查的内容做好工作须知和注意事项,明确执法纪律及操作规程,以便执法人员对照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六)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一是加强抽查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以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以及被抽查企业违法和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使随机抽查形成有效震慑,实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二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实现联合惩戒。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录入社会信用体系。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效能,让企业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市、县(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采取有力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系统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与成员单位将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工作方式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推动各级、各部门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同时,以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作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各县(市、区)也要抓好督查落实,跟进改革进展,掌握工作情况。同时,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敢闯敢试、大胆探索,形成经验后逐步推广。
(四)注重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报送材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2017年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各地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材料(含工作方案、“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总结、图片、统计表等),以便整理汇总报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