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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风险诚信意识 谨防“校园贷”陷阱
来源:  时间:2017-10-21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近日强调,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得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悉,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大部分校园贷平台都退出了校园市场,或者直接关闭,但仍有一些平台在持续经营,而且还出现了校园贷新变种,而中介成了校园贷最乱的地带。

  如何防范“高利贷”陷阱

  随着网贷机构的异军突起,部分网络平台打着“校园贷”的旗号,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刻意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诱导大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校园贷”陷阱普遍具有高利贷的性质,不仅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若无法及时还款,放贷人还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进行催收。有不法分子还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活动,侵犯学生权益,引发学生家庭陷入艰难境地,造成严重影响。

  专家表示,欲防范“高利贷”陷阱,学生们应做好如下几点:

  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学生群体应该注意加强对自身隐私的保护,包括个人信息及证件等,防止被心怀不轨者利用,造成个人声誉、利益损失。

  贷款一定要到正规金融机构。如今,各银行都有专门针对学生群体的助学贷款等项目。多家银行也已“把正门打开”,推出正规的校园贷产品,如建行“学e贷”产品。当遇到资金问题时,学生群体应加强与辅导员、学校管理部门等的沟通交流,防止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贷款一定要用在正途上。大学生应当适度消费,继承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提高自身风险意识。不能为了满足眼前享乐和攀比心理而过度消费,落入“高利贷”陷阱,对自身和家庭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加强防范意识,识别出网贷中的陷阱。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出于抢占市惩竞争的需要,会隐瞒或模糊实际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很多“校园网贷”平台对申请贷款的大学生审核流程非常简单,在大学生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后,主要通过远程视频等途径确认信息,容易造成信息泄露和不文明的催收。

  树立正确消费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大学生在消费上出现无计划消费、奢侈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专家指出,有三种消费心理要不得,分别是从众心理引发的消费、求异心理引发的消费、攀比心理引发的消费;值得提倡的是求实心理主导的消费,即应符合实际,讲究实惠。

  光大银行专家提醒大学生从三方面着手,做理智的消费者。

  ——合理规划,制定理性的消费计划。首先是明晰自己的财务目标,给自己短期、中期、长期的财务支出算一笔账,例如聚餐、数码产品、考研、毕业旅行等,从而较为清楚地了解自己的需求。其次是制定财务计划,在没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自己的消费支出,通过记账分析了解支出方向和消费行为,以便及时调整消费结构,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开源节流,培养良好的理财习惯。要按照自己的消费预算支出,减少大脑一热的冲动消费,认识到“节流”不是限制消费,而是合理消费,实现最大价值。与此同时,大学生尚未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消费支出来源大多是依靠家庭的支持。因此,应遵循勤俭节约、稳健理财的原则,有闲置资金的,可在注意风险的前提下,适当进行金融投资;但也要注意理性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正确认知,遵循一定的消费原则。大学生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理智对待消费。花钱时,不要一味追求档次,讲究攀比;要避免跟风随大流和情绪化消费,应更多地考虑所购物品的性价比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链接:

  招行上海分行专家“揭秘”校园诈骗常见手法

  名为“助学”,实则“圈钱”不法分子往往以家境贫困尤其是从边远闭塞地区考入大城市的大学生为目标,以提供助学金的名义,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汇入指定的账户,用于“成功注册学籍”。

  防范措施:任何教育部门都不会以办助学手续为名,要求学生将钱款汇至指定账户,接到此类电话的学生一定要打电话到学校认真核实。

  名为“分期购物”,实则“变形贷款”一些校园贷平台通过与其他电商网站合作,鼓励大学生“先消费、后还款”。这些面向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实际上依然是校园贷。

  防范措施:在校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应该理性消费,不超前消费,不购买与承受能力不相当的商品和服务。

  名为“校友”,实则“骗子”不法分子假冒学生或校友身份,获取信任,假借“手续费”“奖励话费”等名义,引诱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假冒身份骗贷圈钱。

  防范措施: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陌生人,不出借身份证,警惕个人信息泄露。

  名为“兼职”,实则“陷阱”不法分子打着招聘或培训旗号,假借提升社会综合能力或赚劝零花钱”名义,诱骗在贷款平台注册并将贷款划转到指定账号作为“保证金”,或承诺将分期归还本息等骗取资金。

  防范措施:不贪图短期利益,守好法律底线,正确处理学业与兼职的关系。

  名为“创业”,实则“敛财”不法分子假借投资名义,打着助业或创业的旗号,以发展“下线”等传销方式,实施逐级诈骗敛财。

  防范措施:不轻信他人,提高风险和诚信意识,警惕被他人恶意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