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兴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国兴)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加强信用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监督,提高信用服务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信用市场秩序,推动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用户、市场经营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信用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秩序,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标准化服务,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单位郑重作出以下《合规诚信经营承诺》,请社会各届予以监督。
一、加强合规管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践行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落实法定责任,维护信用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二、不违法实施信用虚假评级、信用虚假评价、信用虚假报告、信用虚假牌匾、信用虚假承诺、信用虚假标准、信用虚假宣传在内的经营活动,
三、不提供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信用证书、信用报告、信用牌匾、信用档案等虚假证明文件给用户。
四、不提供没有《信用咨询服务合同》、《信用评价服务合同》或《信用认证服务合同》、以及《信用审核记录文件》的虚假信用服务给用户。
五、不提供没有《信用产品合格证》、《信用服务保障卡》、《信用产品“三包三赔”说明书》、《信用维权免费服务卡》、《社会信用监督卡》、《法律支持文件》的虚假信用产品给用户。公司依法约束履行信用产品质量保障义务,强化信用产品安全保障义务。
六、不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宣传;不编造“标题党”、“网络诽谤”信息;不传播虚假信用信息或者误导性信用信息;不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杜绝虚假宣传和不实信用宣传,自觉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七、保护用户的合法信用权益,不侵害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健全用户信用咨询、信用消费、信用投诉、信用反馈、信用理赔、信用争议调解、信用法律诉讼、非信用法律诉讼、信用风险修复、信用风险诊断、信用风险规避、信用真伪鉴定、信用法律顾问机制。
八、不非法收集和滥用用户信用信息。防范不当获取、使用用户信用信息或隐私数据的行为。
九、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门户网站公示。
十、自愿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等网站公开本机构相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接受各界社会监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信用记录及本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并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系统”或“信用中国”等网站公示。
十一、因本单位提供的信用产品虚假违法行为造成用户或其他市场主体损失的,本单位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自愿向受损的用户或其他市场主体再赔偿其接受相关信用咨询费或信用服务费用的 3 倍金额。
我们将践行以上信用承诺,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信用监督,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信用市场环境。
浙江国兴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