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对象是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干警。自8月16日,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立即作出动员部署。9月10日,在第二批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基本结束、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之际,全国教育整顿办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暨省级教育整顿办主任会议,提出要补强“八个短板弱项”。一场场重要会议的严肃召开,传递出非常强烈的信号: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然要敢于动真碰硬、走深走实,绝不能“前紧后松”“下紧上松”!督导工作,是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关键一招。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16个中央督导组再次整装出发,赶赴各地,亮出督导利剑,每个督导组负责两个省(区、市)的督导工作,目前已全部进驻到位。这一次,中央督导组将由对市县两级的统筹督导转为对省级政法机关的直接督导和驻点式指导。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中央督导组负责督导的对象层级提高了,接收线索的渠道却更直接了。16个中央督导组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扩大了线索来源,进驻期间,在31个省(区、市)开设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群众举报!目前,16个中央督导组已全部发布了设立举报信箱的公告。受理范围:涉及省(区、市)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省级政法单位以及片区内中央政法单位的直属单位、垂管单位、派出机构等单位政法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包括对干警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充当司法掮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干警家属利用干警职权或影响力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线索的举报。同时,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时间:除吉林至11月5日,湖南、湖北、广东三省至11月15日,贵州至11月中旬外,其他省(区、市)截至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4日至2021年11月5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1月中旬受理时间:2021年9月4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110号信箱、A112号信箱(兵团)受理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ID:changan-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