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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信用监督官的社会职位与职责
来源:信鸽丨首席信用监督官社会服务公共平台丨信监官网  时间:2024-5-25

首席信用监督官的社会职位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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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首席信用监督官作为社会信用体系架构设计中的“特定职位”,得到国务院文件的明确支持,经历公安局、市监局、工信部、网信办、中央编办、人社部、民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严苛核查,涵盖品牌商标、名称字号、信监官车等方面,拥有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法律地位,他们在新质时代公益职业、通用职业、专项职业和晋升职位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并涉足广泛的职业领域升级转型和多元化的社会服务模式。截至2024年5月,全国已登记首席信用监督官6839名,覆盖爱心大使、国际志愿者、社会服务师、战略咨询师、法律咨询师、法律事务师、信任规划师、体验测评师、直播规划师、财税规划师、债务规划师、风险规划师、金融规划师、数据规划师、品牌规划师、健康规划师、心理疗愈师、亲子教育规划师、学业规划师、养老规划师、身材规划师、婚礼规划师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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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首席信用监督官的定位

        首席信用监督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以“法、礼、德、道”为本,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的理念,为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他们的职责是多维度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关键能力上:

       1、个人信任治理能力:确保个人行为与信任体系要求相一致,提升社会信任度。

       2、组织信任管理能力:管理和协调组织内的信任建设,维护组织内外的信任关系。

       3、公信力建设能力:构建和维护公众信任,增强社会信任体系的公信力。

       4、信任可视化传播能力:通过有效沟通,使信任建设成果可见、可感。

       5、信任战略规划能力:制定宏观信任建设规划,引导信任体系的健康发展。

       6、信用合规风险管控能力:在信用法律框架内进行风险管理,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7、可持续信任发展能力:推动信任体系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8、社会互信与合作能力:在社会各领域建立互信,促进合作与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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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首席信用监督官的职业管理

      《首席信用监督官管理标准》等规范为首席信用监督官的职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这些规范不仅涉及首席信用监督官的政审、登记、培训、实习、资格认证、执业监督等,还推动了个人信任IP和品牌建设,为信任能力建设提供了具体指南。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化和信用监督体系:强调诚信、信任、信用体系的建设,以及信息公开透明和公信力的维护。

       2、服务承诺与自律监督: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确保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强化自律监督。

       3、委托事务对接与投诉举报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委托事务对接和投诉举报反馈机制,促进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和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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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论

        首席信用监督官作为信任体系中的核心角色,其定位和职业管理对于推动信任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通过全面系统的信任能力建设,强调社会化和信用监督体系,以及信用合规风险防范管理,首席信用监督官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信用监督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信任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文/信监官网,信鸽)